认证种类CCC认证
用途出口
服务一对一服务
特点服务优,效率高
类型认证
服务团队多年行业经验
行业认证服务业
服务内容各国检测报告和证书
产品数量不限
报价方式价格面议
检测认证机构倍通检测
时间3~7天*
地区周边区域
优势服务好,效率高
内部审核的记录;
(八)顾客投诉及采取纠正措施的记录;
(九)零部件定期确认检验记录;
(十)标志使用执行情况记录;
(十一)运行检验的不合格纠正记录;
记录的保存期限应不小于两次检查之间的时间间隔,即至少24个月,以确次检查完之后产生的所有记录,在下次检查时都能查到。
*六条 工厂应配合完成认证机构作出的工厂检查活动安排。对于初始工厂检查,工厂应该按与认证机构约定的计划时间进行工厂检查;对于监督检查,工厂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接受认证机构的监督检查,同时,认证机构可以按国际惯例在事先不通知的情况下进行工厂监督检查(如飞行检查,特别监督检查),工厂应给予配合。否则,认证机构有权暂停认证证书。
*七条 工厂应允许检查员进入产品认证所涉及的所有区域进行抽样或检查,调阅有关记录和访问相关人员(如有特别需保密的区域,应向认证机构申报)。
*八条 工厂应该配合检查组根据产品特点和工厂的具体条件要求的项目进行现场*试验,现场*试验是在检查组目击情况下,由工厂安排相关人员进行。
*九条 工厂应该配合检查组进行产品的一致性检查,检查过程中若涉及到对整机的拆解工厂应安排人员执行。
*十条 在工厂检查时,若获证产品发生变更或有不一致情况时,工厂应主动向检查组说明。
*十一条 当产品需要抽样时,工厂应该配合检查组在现场进行封样,并按规定的时间将样品送到*的检测机构。
*十二条 工厂应为检查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
*十三条 工厂应与持证人沟通及时交付监督检查费(包括监督审查人日费和路途人日费)、年金和产品监督抽样检测费(如有)。
*十四条 工厂不得放行如下产品:
(一) 不合格品;
(二) 获证后发生变更,但未经认证机构确认的产品;
(三) **过认证有效期的产品;
(四) 已暂停、注销、撤销的证书所列的产品;
(五) 工厂检查结论判为现场验证或不通过时,检查员在现场要求工厂封存的认证产品。
*十五条 工厂应及时将联系方式的变更通报认证机构。
*二部分 CCC认证实施如何与ISO9000相结合
CCC认证需进行工厂审核,工厂审核也是针对质量体系进行审核,对于CCC的体系与ISO9000体系相应,CCC认证增加如下内容:
1、记录要求中增加了:
(1) 例行检验记录
(2) 选定型式试验记录
(3) 标志使用情况的记录
2、 夸大了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的要求
例行检验是在生产的阶段对生产线上的产品进行的检验,通常检验后,除包装和加贴标签外,不再进一步加工.
确认检验是为验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而进行的在例行检验后的合格品中随机抽取样品依据检验文件进行的检验.
3、 夸大了运行检查的要求
对用于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的设备应进行日常操纵检查外,还应进行运行检查.当发现运行检查结果不能满足规定要求时,应能追溯至已检测过的产品.必要时,应对这些产品重新进行检测.应规定操纵职员在发现设备功能失效时需采取的措施.
运行检查结果及采取的调整等措施应记录.
4、 夸大了产品一致性的要求
生产者应对批量生产产品与型式试验合格的产品的一致性进行控制,以使认证产品持续符合规定的要求.
生产者应制定关键元器件、零部件的清单,明确它们的供给商、材质
生产者应建立产品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结构等妨碍产品符合规定要求因素的变更控制程序,认证产品的变更(可能妨碍与相关标准的符合性或型式试验样机的一致性)在实施前向认证机构申报获得批准后方可执行.
一、强制性产品认证申请书;
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登记注册复印件(初次申请或变更时提供);
生产厂的组织结构图(初次申请或变更时提供);
申请认证产品工艺流程图(初次申请或变更时提供);
例行检验用关键仪器设备(见认证实施规则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清单(初次申请或变更时提供);
产品总装图、电气原理图;
申请认证产品中文铭牌和警告标记(一式两份);
申请认证产品中文使用说明书;
同一申请单元内各型号产品之间的差异说明;
同一申请单元内各型号产品外观照片(一式两份);
需要时所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如有CB测试报告请提供)。
二、同类产品再次申请时需提供的文件资料
1、强制性产品认证申请书;
2、产品总装图、电气原理图;
3、申请认证产品中文铭牌和警告标记(一式两份);
4、申请认证产品中文使用说明书;
5、同一申请单元内各型号产品之间的差异说明;
6、同一申请单元内各型号产品外观照片(一式两份);
7、需要时所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如有CB测试报告请提供)。
3C强制认证产品检测提供文件清单
产品检测送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送样登记表;
CCC申请详细资料;
产品说明书;
产品规格书;
产品维修手册;
产品电路图(包括原理图和印制刷线路版图);
同一申请单元中主送型号产品与覆盖型号产品的差异说明;
产品与安全有关的关键元部件明细表和对电磁兼容性能有影响的主要零部件明细表;
产品关键安全元件认证证书复印件;
产品的CB测试证书和报告(如有);
产品的商标使用授权书(如有);
条 工厂是保证获证产品符合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责任者。
*二条 工厂应按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和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与经认证机构确认合格的样品一致的认证产品。
*三条 工厂应及时了解认证机构在网上公开文件中的信息及要求。
*四条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至少包括以下文件化的程序或规定,内容应与工厂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控制相适应:
(一) 认证标志的保管使用控制程序;
(二) 产品变更控制程序;
(三)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
(四)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五)供应商选择评定和日常管理程序;
(六)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或验证程序;
(七)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定期确认检验程序;
(八)生产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九)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程序;
(十)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十一)内部质量审核程序;
(十二)与质量活动有关的各类人员的职责和相互关系;
此外,还应有必要的工艺作业指导书、检验标准、仪器设备操作规程、管理制度等。
*五条 工厂应保存至少包括以下的质量记录,以证实工厂确实进行了全部的生产检查和生产试验,质量记录应真实、有效:
(一)对供应商进行选择、评定和日常管理的记录;
(二)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进货检验/验证记录及供货商提供的合格证明;
(三)产品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记录;
(四)检验和试验设备定期进行校准或检定的记录;
(五)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设备运行检查的记录;
(六)不合格品的处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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